亲爱的读者:
从2018年12月25日(含25日当天和当天续借书籍)起,读者可以开始寒假书籍的借阅。另外,寒假所借书籍请于开学2周内还至图书馆,以免产生逾期罚金。
特此通知,请同学们相互转告!
图书馆
2018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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