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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寒假借书通知

来源:办公室  发布时间:2021-01-07  浏览次数: 次

各位读者:

从2021年1月8日起,读者可以开始借阅寒假书籍,在此之前借阅的书籍,请在放寒假之前归还图书馆,或者从1月8日开始对已借阅书籍办理续借手续。同时,寒假所借书籍请于开学2周内还至图书馆,以免产生逾期罚金。

特此通知,请大家相互转告!

图书馆

2021年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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