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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馆与国家图书馆建立馆际互借合作
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22  浏览次数: 次

为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率,更好地服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,学校图书馆与国家图书馆建立了馆际互借合作。教师及研究生在教学、科研中,如果需要借阅我馆未入藏的图书,可以到国家图书馆网站查询,再将借阅需求交由图书馆统一办理馆际互借手续。

服务对象:全校教师及研究生。

服务范围:帮助老师及研究生从国家图书馆借阅教学、科研急需且我馆未入藏的学术类著作;国家图书馆提供中文基藏书库、近三年之前外文图书的外借。

服务方式:借阅免费,逾期收费。

说明:借阅图书往返物流费用45元/册·次,由图书馆承担;超期归还图书,国家图书馆收取5元/册·天逾期费,由借阅人承担。

特别说明:通过馆际互借获得的文献,仅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,不得用于盈利性活动;如有遗失、毁损等情形,按照国家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赔偿,详情请到国家图书馆网站查阅。

使用方法

第一步:检索图书

需要办理馆际互借的老师和研究生,可先登录国家图书馆官方网站检索馆藏(https://www.nlc.cn/index.htm),打开检索界面,找到所需图书,记录下书名,著者或责任者,ISBN,出版年和出版社。

特别提醒:检索到的图书详情页面必须有“文献传递”按钮(否则说明不可外借),详见文后示例。

第二步:发送邮件

将记录好的借阅信息,以文本或截图方式,发送至图书馆信息服务部邮箱:tsgxxfw@hnfnu.edu.cn,邮件要求如下。

邮件主题:馆际互借+工号/学号(即校园卡号)

邮件正文中,除借阅书目信息外,还需要注明借阅申请人所属院部、姓名和手机号码,以便后续沟通。

第三步:取书、还书

借阅人收到图书馆到书通知后,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两个证件,到图书馆南栋311室取书;阅毕,请按时归还(借期30天)至311室。

示例

以《红楼梦》为例,具体步骤如下:

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,请咨询图书馆信息服务部罗老师,联系电话:8822818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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